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3990000

「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比照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授權主管機關得公布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情形的教師姓名或名稱。提案理由是教師法缺乏公布規定,為追求法律一致性而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對違反相關條文的教師,主管機關可公布資訊,與兒少權法接軌並增進透明。
主要影響對象
教師、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以及學生與家長等公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增訂主管機關得公布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之教師姓名及名稱。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資訊公開可保障學生安全、避免不適任教師隱匿並維持法律一致性;疑慮:關注名譽與個資權衡、認定程序及救濟管道是否完備。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公布教師姓名的條文,可留意認定程序與救濟設計是否一併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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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張雅琳、陳俊宇等23人,鑑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賦予主管機關公布違反該法第四十九條者姓名及名稱權限,教師法卻無相關規定,為追求法律一致性,爰擬具「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主管機關得公布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之教師之姓名及名稱。(修正條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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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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