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指出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平均耗時較一般新藥久、給付範圍受限,許多癌友面臨自費負擔。修正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擬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於健保體制外以額外財源支持新藥,作為取得健保給付前的過渡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為等待健保給付的癌症病友提供過渡型的用藥財務支持,盼減輕自費負擔、提升新藥可近性。
主要影響對象
癌症病友與家庭、健保體系及相關財政與藥品審查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六條,增訂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於健保體制外以額外財源支持癌症新藥,並兼顧照顧經濟弱勢病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縮短新藥可近落差、減輕病友負擔、參考英國癌症藥品基金經驗;疑慮:財源與永續性、藥品納入標準與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健保體制外另設基金」的設計,留意財源從哪來、由誰決定哪些藥納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