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要求鐵路機構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SMS),參照航空業等安全管理經驗,強化鐵道安全管理。草案希望藉此降低鐵道事故風險,改善台灣鐵路安全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鐵路機構系統性管理安全問題,避免事故發生;解決國內鐵路安全管控不完善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台灣所有鐵路機構,包括台灣鐵路公司和其他鐵路經營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新增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的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鐵道安全管理,減少事故風險;疑慮:實施成本和執行難度,可能對小型鐵路機構造成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實施細則的制定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協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委員會審查2025-11-2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09
案由
本院委員李昆澤、邱志偉、蔡其昌、陳素月、莊瑞雄、賴惠員等25人,有鑑於鐵道事故頻傳,為強化鐵道安全管理,參照國外案例及國內運輸研究所報告,鐵道機構應仿效航空業建立SMS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爰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規範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ISO45001、航空業SMS、海運業、及歐盟鐵道業SMS概念,明定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
二、2019年我國運輸研究所「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系統(SMS)制度化策略之研擬」建議修訂鐵路法,明確安全管理系統法源依據,並籍由法令強制規範要求鐵路機構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系統性處理台灣鐵路公司組織文化、管理制度及安全控管問題,確保營運機構藉由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改善安全問題,根本性避免事故之發生。
三、明定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範圍、內容、建置細則等作業規範,由交通部另訂之。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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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鐵路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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