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路景觀美化工程應以原生鄉土樹種為主,減少對外來植物的依賴,促進綠生活願景。該草案旨在達成永續林業,維護生物多樣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台灣原生生態系統,促進都市自然生態平衡;解決外來樹種可能導致的生態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路沿線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品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路景觀美化工程應以原生鄉土樹種為主;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生物多樣性、減少外來植物依賴、促進綠生活願景;疑慮:可能增加種植和維護成本、原生樹種選擇是否適合所有地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平衡生態效益與實際種植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5-05-12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8人,為達成永續林業,減少對外來植物的依賴,促進綠生活願景,課予公路景觀美化工程須以原生鄉土樹種為主,爰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台灣原生鄉土樹種如樟樹、毛柿、苦楝等,經過長期的本土環境演化,具備良好的適應能力,能有效抵禦都市環境中的各種天災壓力,提供較佳的生態效益,並且易於管理和維護。
二、原生鄉土樹種與本地動植物共生共存,有助於維護生物多樣性,支持都市中的自然生態平衡,降低外來樹種可能導致入侵本土生態系統的問題,破壞本地環境的平衡。
三、許多原生鄉土樹種如樟樹和肖楠與台灣的歷史文化息息相關,常見於古蹟與文化場所。栽種原生鄉土樹種並於過程納入居民參與機制,保留並強化地方文化特色,增添歷史意涵,並促進地方認同。
四、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已於2020年公布《原生森林植物名錄》,並設置臺灣原生樹木推廣及媒合平台,提供查詢具園藝及景觀應用潛力的原生植物。林業試驗所亦成立全國種樹諮詢中心,以及內政部《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亦臚列「市區道路喬木類植栽樹種建議」,作為行道樹栽植之依據。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路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