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0980000

「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將「容積管制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合法建築物,納入容積獎勵的適用範圍。目的是鼓勵耐震標準較低的老舊建物透過都更改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這類在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照、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的老舊建物所有人,可望取得容積獎勵、提高都更改建意願。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容積管制實施前已申請建照的老舊建物所有人,及雙北等老屋集中地區、都市計畫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將適用範圍擴增納入「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此類老舊房屋耐震標準低、屋齡逾30年,應以獎勵促進更新以提升公共安全;疑慮:放寬容積獎勵是否造成量體膨脹、與其他屋主間的衡平及對市容交通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容積獎勵牽動建築量體與周邊環境,可一併觀察獎勵幅度與都市計畫總量管控如何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2人,為加強都市防災促使老舊建築物更新、改建,使容積管制實施前申請興建之建築物持有者權益得以衡平,爰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於容積管制實施前取得建築執照之老舊建物,普遍有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之情形。然此類房屋往往使用之耐震規定標準較低,且屋齡已超過30年,其更新改建在防災觀念與時俱進下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
二、查此類房屋在全國有8216棟且其中66.5%集中於雙北。為保障國人安全,促使透過都市更新提升建築物耐震標準,爰於第六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之適用範圍擴增納入「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

提案人

連署人(21)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都市更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鴻薇等20人及委員李彥秀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看解析 ›「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