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0450000

「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國家安全法第三條」,重點在區分屬於國家利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屬於私利的「營業秘密」,避免兩者混淆,並就核心關鍵技術的認定、管制、解除與監督等明確規範。背景是國安法雖已於111年修法加重經濟間諜罰則,但提案人認為國安與經濟安全本質不同,須更明確界定保護核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釐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法律定位與管理機制,使保護高科技產業競爭力的規範更明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高科技產業、涉及核心關鍵技術的企業與從業人員,以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調整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認定、管制、解除及監督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區分國家利益與私利、完善核心關鍵技術的認定與監督,有助保護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疑慮:管制範圍與認定標準若不清,恐影響企業跨國經營彈性,與既有國安法、營業秘密相關規範的銜接須審慎。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條牽動高科技與國安的界線,可留意「核心關鍵技術」怎麼定義與管到哪。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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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參酌本院法制局之評估報告,我國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本法)於76年7月1日頒布,並於7月15日生效。近來政府認為全球市場與產業分工之交互作用,使得各產業與科技領域間之競爭日益激烈,且國家安全觀念已不再僅限於軍事層面,而延伸至經濟範疇。行政院為更完善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利益,同時避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遭侵害,已於111年2月21日函請本院審議本法草案。其重點在於針對為外國勢力或敵對勢力不法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情事加重罰則,可遏阻經濟間諜竊取我國高科技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提升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保護,以確保我國產業競爭力;有關海外投資、赴外設廠、貨品出口或技術合作,則依現行相關法規及機制進行多元面向管理。雖本法於111年5月20日三讀通過,6月8日由總統公布修正,惟國家安全之本質與經濟安全之本質有所不同,為避免將國家利益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屬於私利之「營業秘密」混淆,以及為明確保護核心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其認定、管制、解除和監督等規範,爰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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