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與同會期多件勞動法案配套,目的是完整揭露雇主違反本條例的裁處資訊,並由地方主管機關或勞保局統一報請中央公布、提供一站式查詢。提案參照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已有的揭露項目,使勞工得以查詢相關紀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勞工可更完整查得雇主在勞退提繳等方面的違法裁處紀錄,有助維護退休金權益;並使各地公布標準與查詢管道趨於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雇主與事業單位、受託運用勞退基金機構,以及地方與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勞保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三條之一,使揭露項目與勞基法第八十條之一對齊,並由地方主管機關或勞保局統一報請中央公布、提供一站式查詢。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退相關違法資訊透明、保障勞工知情權、整合查詢管道;疑慮:揭露未確定處分可能損及事業單位名譽、應有更正與救濟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與同批多件勞動透明修法配套,可一併觀察整體審查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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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7-12,2024-07-1
交付審查2024-07-12,2024-07-1
案由
本院委員牛煦庭、游顥、廖偉翔等19人,為完整揭露雇主違反勞動法律之裁處相關事項,並保障勞工權益,使其於求職前及就業中得以查詢事業單位及雇主違反勞動法令之紀錄,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按勞工退休金條例(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現已規定雇主有違反本條例相關規定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已與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後之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新增「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等事項意旨相同,均為完整揭露雇主違反勞動法律而使勞工得以知悉。
二、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設有公布專區,惟查並非皆有提供系統性查詢服務。考量勞動部現已建置「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因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勞保局統一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布,並提供民眾一站式查詢服務較為妥適。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勞工退休金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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