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5710000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目前規定,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上限為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本草案將自願提繳上限提高到百分之九,作為鼓勵勞工為退休及早多存的工具。
能幫助到什麼
對有意願、也有餘裕多存退休金的勞工,可享受更高額度的自願提繳(含稅遞延效果),強化第二層職業年金的老年經濟準備。
主要影響對象
參加勞退新制、有意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特別是已提繳至上限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上限由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提高為百分之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超高齡社會與平均餘命延長、強化老年經濟安全、回應高比例已提滿六趴的需求;疑慮:受惠者偏向高所得族群、對低薪者助益有限、稅賦遞延效果的分配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自願提繳屬個人選擇,調高的是上限而非強制門檻,可依自身財務狀況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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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涂權吉、蘇清泉等21人,鑑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於民國94年施行至今逾22年,22年間我國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且國人平均餘命延長超過4歲。另查,我國勞工退休金個人提繳人數於民國113年逾120萬人,其中提繳至每月工資最高百分之六者超過9成,顯見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意願積極踴躍。為強化國人老年經濟安全,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自願提繳退休金之上限由現行百分之六提高至百分之九,以鼓勵國人透過職業年金制度及早為退休生活進行財務規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勞工退休金條例於民國94年施行至今逾22年,22年間,我國平均餘命自77.42歲提高至81.49歲,淨增加超過4歲。另外,民國114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例超過2成,正式宣告邁入超高齡社會。
二、根據勞工保險局針對勞工退休金提繳統計,自願提繳退休金人數自民國105年40.2萬人,至112年突破百萬人,其中提繳至最高百分之六者,於民國113年超過9成(90.6%),且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平均提繳率為5.71%,顯見國人自願提繳意願積極且踴躍,對於老年經濟風險意識清晰。
三、按三層年金制度架構,第一層公共年金如勞保年金等,以代間契約、世代互助為基礎,惟受高齡化與少子女化衝擊甚鉅,且存在鉅額潛藏債務,國人若過於依賴第一層年金制度,勢難維繫老年經濟安全之所需。
四、另查,根據富達投資(Fidelity Investments)的《退休儲蓄指南》(Retirement Savings Guidelines)、波士頓學院退休研究中心(Center for Retirement Research at Boston College)公布的《國家退休風險指數》(National Retirement Risk Index, NRRI),精算並建議職業年金其企業與職員合併提繳率約為百分之十五為佳。
五、職是之故,為健全第二層職業年金,爰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之上限由現行百分之六提高至百分之九,以鼓勵國人增加職業年金之自願提繳,及早為老年退休生活進行財務規劃。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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