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0960000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提案將雇主強制提繳率由6%逐步調高至9%,以強化勞工退休保障並縮減行業別退休福利落差;同時調整年金保險制最低保險費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勞工退休後有更好的生活水準,並落實行業別保障平權;解決現行提繳額度難以保障勞工退休後實質購買力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雇主和勞工,特別是私部門產業和勞工退休金受益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四條雇主強制提繳率由6%逐步調高至9%,分三年調整;修正第三十六條年金保險制最低保險費率同步調高至9%。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工退休保障、縮減行業別落差、與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精神相符;疑慮:企業經營成本增加、可能影響產業競爭力、勞工自願提繳意願不確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勞工退休保障與產業經營成本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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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牛煦庭、羅智強等16人,鑒於《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至今已逾二十年,雇主強制提繳率始終維持在百分之六,面對近年全球性物價通膨與高齡化趨勢,現行提繳額度已難保障勞工退休後之實質購買力與生活水準。為落實行業別保障平權,衡諸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精神,並兼顧私部門產業適應力,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採行雇主提繳率分年遞增方案,逐步調高至百分之九,並同步調整年金保險制之最低保險費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至今已逾二十年。本制度採行「確定提撥制」,旨在保障勞工老年生活。然查現行雇主強制提繳費率上限始終停留在百分之六,面對近年全球性通膨與物價上漲,既有提繳額度已難確保勞工退休後之生活水準。
二、為落實「行業別平權」並強化勞工退休保障,參考現行「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之精神,本案旨在逐步縮減不同職業別間之退休福利落差。惟考量私部門產業之經營韌性與成本衝擊,特規劃採行勞雇雙方平穩過渡之調整方案。本修正草案之要點如下:
(一)落實與公教新制平權精神:衡諸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之政府撥繳費率,設定雇主最終法定強制提繳率目標為百分之九,以縮減不同職業別間的退休保障落差,促進社會平權。
(二)雇主負擔採三年三階段調整:為避免一次性調升造成產業衝擊,規劃自本條例修正公布施行之年度起算,雇主提繳率分三年逐年調整:第一年為百分之七,第二年為百分之八,第三年起固定為百分之九,以利企業編列預算與轉型調適。
(三)引導勞工同步強化退休準備:維持勞工得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之規定,並配合雇主提繳率之提升,適度引導勞工自願提繳,以發揮加乘累積退休金之效果。
(四)確保制度銜接之一致性:配合第十四條雇主強制提繳率之調整,同步修正本條例第三十六條,將年金保險制之最低保險費率由百分之六按相同期程調高至百分之九,以維護制度間之衡平。
三、修正後費率調整明細統計表如下:`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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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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