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提案以校園暴力事件引發對未成年犯罪者前科紀錄全面塗銷、安置輔導與保護管束成效的爭議為由,主張明定少年前案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受處分或宣告,前案才視為未曾受宣告。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支持方認為若通過可加入觀察期,作為評估再犯預防成效的依據,回應社會對校園暴力與再犯的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觸法少年及其家庭、少年司法與保護體系,以及關注校園安全的社會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相關條文,明定少年前案之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受他案處分或宣告,前案始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詳細條次詳見正式條文版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再犯預防、回應校園暴力疑慮、要求觀察期;疑慮:可能不利少年復歸與更生、與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優先精神是否相容。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觸及少年保護與公共安全的價值權衡,可一併參考兒少與司法團體的公開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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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7-05,2024-07-0
交付審查2024-07-05,2024-07-0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鑑於近年校園暴力層出不窮,引發國人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犯罪者前科紀錄全塗銷、安置輔導、保護管束是否確實達到預防再犯的爭議,爰此,特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少年前案之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之宣告,其前案始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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