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放寬勞工請領退休金方式得變更的限制,使原本經核付後不得變更的規定,改為一生限一次可變更(如由按月領取改為一次請領)。提案動機是讓退休勞工面臨重大變故時,能更靈活運用退休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退休勞工若遇大筆醫藥費或緊急變故,可有一次機會調整領取方式,提升退休金運用彈性。
主要影響對象
已退休或將請領勞工退休金的勞工、勞保局與勞退基金管理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四條,放寬「經核付後不得變更」的規定,增訂每人一生以一次為限得變更領取方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尊重勞工對自身退休金的規劃權、因應突發變故提供彈性;疑慮:領取方式變更涉及精算與基金管理成本,須評估對制度與基金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退休金請領規則調整可留意是否附帶精算配套與適用對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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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委員陳素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勞工退休金不同於勞工保險之社會保險性質,勞工退休金類似於強迫儲蓄概念,使勞工年老時有一筆資金運用,藉以保障老年生活。現行法規規定,勞工請領勞工退休金時可選擇按月領取或一次請領,惟每個人退休情況與對退休金規劃均不相同,有的人退休後計畫創業或學習進修,需一筆資金;有的人則需退休後有每月足以維持生活費的資金。是以,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並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之規定無疑是限制勞工對自身退休金規劃的權益。
二、為使勞工對其退休金領取方式具有充分選擇權,使其能更靈活規劃退休生活,爰此,提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就退休金請領方式,每位勞工可依據個人的需求不同,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且因多數退休勞工多邁入老年,常遇有大筆醫藥費、緊急特殊等重大變故,急需一筆資金運用,為避免因選擇了按月領取後,突逢變故卻無法轉為一次領的經濟困境,故提出本條修正,放寬勞工退休金領取方式得變更,但以每人一生僅一次為限。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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