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名稱列為「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惟提案理由係以原住民平均餘命低於全國平均為由,主張參考國民年金法、公務人員退撫法等,將相關(原住民適用)年齡降為五十五歲。提案動機是縮小原住民與全國國人在平均餘命上的差距所反映的權益落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依提案理由,原住民可較早適用相關年齡門檻(如給付或請領年齡),以反映其平均餘命較短的情形。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依提案理由)、相關給付或年金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稱修正第十三條並將相關年齡降為五十五歲,惟條文與理由對應關係不明,實際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原住民平均餘命較短、與其他法律的年齡認定衡平;疑慮:適用年齡下修涉及財務負擔與資格界定,且本案標的條文與理由的對應有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當法案名稱與理由所述主題不一致時,建議以院會正式條文版本為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