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49470000

「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0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廖先翔等十六位委員提出,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現行都市計畫審議延長以六十天為限,本案放寬特殊情形可延長至一年;若經延長仍未審議完成,則「視為審議通過」,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並要求內政部於一定期間內核定。
能幫助到什麼
回應都市計畫審議經常超過法定期限、拖累地方發展的問題,透過明確時限與「視為通過」機制加速計畫推展。
主要影響對象
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以及計畫範圍內的居民與開發相關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九條,將特殊情形審議延長上限由六十天改為一年,並增訂逾期未審完視為通過、逕行公布;第八十二條增訂須內政部核定者應於十日內決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速冗長審議、有利地方發展與行政效率;疑慮:視為通過恐弱化審查與民眾參與、影響計畫品質與把關,各方意見分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加速審議與充分審查之間如何平衡,留意「視為通過」是否設有最低審查與公民參與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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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都市計畫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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