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陳亭妃等十六位委員提出,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因離島旅遊人數逐年增加、港口與機場易壅塞,本案擬讓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並向海關登記後,可在臺灣本島的通航港口與機場設置「提貨處」供旅客取貨。
能幫助到什麼
讓旅客在離島免稅購物後可於本島港口、機場取貨,舒緩離島港口與機場的壅塞,提升旅遊品質與購物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離島旅客、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業者、離島與本島港口機場,及海關與地方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之一,增訂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並向海關登記後,得於臺灣本島兩地通航港口及機場設置提貨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舒緩離島壅塞、便利旅客提升觀光品質;疑慮:免稅品在本島提貨的海關監管與防弊機制是否完備,意見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島設提貨處便利之餘,留意海關監管設計能否確保免稅品不外流一般市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鑑於近年離島觀光蓬勃發展,積極發展在地特色國旅亦為我國之重要觀光政策。惟因離島旅遊人數逐年增加,為提升遊客旅遊品質,避免港口及機場壅塞。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使離島地區免稅購物商店得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並向海關申請登記通過後,於臺灣本島兩地通航港口及機場設置提貨處,以有效改善舒緩港口機場壅塞問題,提升遊客旅遊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離島建設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