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三條與第二十六條,將高中以上學校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的外加名額,從現行辦法的外加百分之二,提高並明定於法律中為外加百分之五以上。同時把就讀專科以上原住民學生「免學雜費」直接寫入母法。提案理由是原漢大專在學率落差近年未縮小反而擴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原住民學生取得大專入學名額的機會與比率將以法律保障提高,並可免繳專科以上學雜費,降低就學經濟門檻。
主要影響對象
高中以上原住民族學生、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二十三條將原住民學生入學保障名額明定為外加百分之五以上;第二十六條增訂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免學雜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名額與免學雜費入法可穩定提升原住民就學機會、回應在學率落差;疑慮:名額比率與成效的關聯、財政負擔及對其他學生名額的連動效果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保障名額類法案時,可留意「外加名額比率」與「財源由誰負擔」兩個關鍵數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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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2024-05-17,2024-05-2
交付審查2024-05-17,2024-05-2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高金素梅、林倩綺等19人,有鑑於原漢大專校院學生粗在學率落差未減反增,107學年度原漢差距為31.9;111學年度原漢差距增加為32.4。現行《原住民族教育法》無法有效提升高中以上原住民族學生之就學率,爰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按現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及就學機會,必要時,得採額外保障辦理;公費留學並應提供名額,保障培育原住民之人才;其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故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略以:「(第一項)原住民學生參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新生入學,除博士班、碩士班、學士後各學系招生不予優待外,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第三項)第一項所定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二、另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原住民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應補助其助學金,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者,應減免其學雜費;其補助、減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三、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雖已明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之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於107年質詢協調教育部,依該辦法於108學年度起提供20個科系類別專案調高外加百分之五,然近五年,皆未能有效提升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之就學率。大專校院學生粗在學率如下:107學年度,全國85.8、原住民53.9,差距31.9;108學年度,全國86.2、原住民54.7,差距31.5;109學年度,全國89、原住民54.7,差距31.4;110學年度,全國91、原住民58.8,差距32.2;111學年度,全國88.9、原住民56.5,差距32.4。故現行原住民就學相關規定,已無法提升原住民學生入學及就學機會。
四、修正本法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及就學之名額,於法條中明定為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五以上之方式辦理,明確提高其外加名額比率,並明定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免學雜費,以有效提升原住民學生就學率。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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