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要求網際網路平臺、應用服務及接取服務提供者於二十四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違法網頁,並提高拍攝、散布、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及付費觀覽者的刑度與罰金。提案背景是兒少性剝削通報人數逐年增加且被害人年輕化,以及「台版N號房」事件凸顯的性犯罪產業鏈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加快下架違法兒少性影像、加重相關犯罪刑責,有助保護兒少並嚇阻產業鏈式犯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少被害人、潛在加害人(拍攝、散布、持有、付費觀覽者)、網際網路各類服務提供者及執法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課予網路業者二十四小時內限制或移除違法網頁(第八條);提高拍攝者(第三十六條)、散布者(第三十八條)、無正當理由持有者(第三十九條)、付費觀覽者(第四十四條)及相關罰金與最輕本刑(第三十五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責、課予業者快速下架義務可有效遏止兒少性剝削擴散、保障兒少身心;疑慮:業者下架時限與判斷可行性、誤刪或言論自由的界線、加重刑度的嚇阻實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多案同時修正同一條例,請對照不同版本的下架時限、刑度與適用範圍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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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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