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提案者訴求為癌症新藥在獲得健保給付前建立過渡型支持機制,以減輕癌症病人家庭經濟負擔、提升新藥可近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為癌症病人在新藥納入健保前提供過渡型資金或給付支持,減輕家庭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癌症病人及其家庭、衛生主管機關與健保財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六條,就癌症新藥獲得健保給付前之過渡型支持機制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癌症新藥納入健保耗時,過渡型支持可提升藥品可近性並減輕病家負擔;疑慮:資金來源、財務永續性與適用條件須釐清,避免與現行健保制度重疊或跨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關注過渡型機制的資金來源與與藥品基金、健保給付如何分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案由
本院委員林淑芬、陳亭妃等20人,為減輕癌症病人家庭經濟負擔,提升癌症新藥可近性,建立癌症新藥獲得健保給付前的過渡型支持機制,爰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癌症防治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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