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癌症防治法」,因癌症已連續41年居我國十大死因之首、且高齡化使新發生數持續上升。修正方向包括明定設立癌症防治基金、擴大照顧對象範圍,並加速癌症新興科技的發展,以降低癌症發生率、死亡率及醫療照護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透過設立專責基金與擴大照顧對象,強化癌症防治資源,並推動新興醫療科技,盼減輕病患與醫療體系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癌症病患及高風險族群、醫療院所、衛福部及相關防治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僅敘明修正方向為設立癌症防治基金、擴大照顧對象及加速新興科技發展,未列具體條文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癌症長年居死因之首,應設專責基金、擴大照顧並加速新科技以強化防治;疑慮:基金財源、照顧對象範圍及新興科技納入標準須明確並評估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癌症防治基金的財源與運用是後續審議焦點,建議追蹤委員會審查時的條文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撤案2024-07-12,2024-07-1
案由
本院委員蘇巧慧、張宏陸、蔡易餘、林宜瑾、賴瑞隆、王美惠、陳冠廷等18人,鑑於癌症已連續四十一年名列我國十大死因之首,為因應高齡化所致癌症新發生數持續上升趨勢,採取明確策略以降低癌症發生率、死亡率及減輕其醫療照護負擔有其必要,並明訂設立癌症防治基金擴大照顧對象範圍及加速癌症新興科技發展,爰擬具「癌症防治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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