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癌症防治法」,因癌症已連續41年居我國十大死因之首、且高齡化使新發生數持續上升。修正方向包括明定設立癌症防治基金、擴大照顧對象範圍,並加速癌症新興科技的發展,以降低癌症發生率、死亡率及醫療照護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透過設立專責基金與擴大照顧對象,強化癌症防治資源,並推動新興醫療科技,盼減輕病患與醫療體系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癌症病患及高風險族群、醫療院所、衛福部及相關防治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僅敘明修正方向為設立癌症防治基金、擴大照顧對象及加速新興科技發展,未列具體條文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癌症長年居死因之首,應設專責基金、擴大照顧並加速新科技以強化防治;疑慮:基金財源、照顧對象範圍及新興科技納入標準須明確並評估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癌症防治基金的財源與運用是後續審議焦點,建議追蹤委員會審查時的條文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