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修正兒少性剝削行為定義,並將「購買」納入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的犯罪行為類型予以處罰,理由指購買行為易促使該類物品更廣泛流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購買兒少性影像及相關物品的行為與散布等行為受同等規範,理由指有助保護兒少被害人並援引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少被害人、購買兒少性影像或相關物品者,以及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兒少性剝削行為定義);修正第三十八條(將購買納入第一項犯罪行為類型予以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購買有流傳可能、侵害程度應與散布等視,且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保護義務;疑慮:購買與散布是否宜同等評價、定義修正的涵蓋範圍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聚焦定義與購買入罪,可與其他納入購買處罰的版本比較措辭。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