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以近期藝人持有兒少性影像事件為背景,強制要求無正當理由持有者接受輔導教育,並將輔導教育時間由四小時以上延長為十小時以上、上限二十小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對無正當理由持有者的再教育,理由指延長輔導時數有助提升輔導成效、強化對兒少的保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少被害人、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或物品者,以及辦理輔導教育的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強制無正當理由持有者接受輔導教育並增為十至二十小時);修正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輔導教育時間由四小時以上延長為十小時以上)。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制輔導並延長時數可從教育面降低再犯、強化兒少保護;疑慮:輔導時數調整的實證效果、與加重刑度版本的政策取向差異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輔導教育為主軸,與偏重提高刑度的版本形成不同政策路徑,可對照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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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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