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提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三十九、五十八條,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制度改為「預設自提」(即內定自動提繳,勞工可選擇退出),並提供誘因鼓勵自提。提案理由為現行自提比例偏低,因應人口老化、少子化與通膨,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採預設自提可提高勞工自提比例,提案方認為有助於累積退休金、保障退休後生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受僱勞工、雇主及勞退基金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三十九、五十八條,將自願提繳改為預設自提並增訂鼓勵誘因(提案未附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自提率、強化退休保障、因應高齡少子化;疑慮:預設扣繳影響當期薪資所得、退出選項與告知是否充分、誘因財源安排。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預設選項(opt-out)類制度設計,可留意退出機制與告知義務的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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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國成等29人,鑒於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雖規定勞工得自願提繳退休金,惟我國自提比例偏低。由於人口老化加速、少子化及通膨日益嚴重,勞工退休金支應退休生活常有不足,故應鼓勵勞工自行提繳退休金,以維繫退休後之生活。爰提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自提制度修正為預設自提,並提供誘因鼓勵勞工自提退休金,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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