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提高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誘使房屋所有人願意將房屋出租給弱勢族群,藉此擴大社會住宅供給,解決青年及弱勢族群的居住問題。該草案希望藉此租稅優惠,鼓勵地方政府及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落實住宅政策,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權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青年及弱勢族群,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同時能鼓勵地方政府及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擴大參與供給動能。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提高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至二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藉租稅優惠誘使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予弱勢族群,擴大社會住宅供給,落實居住正義;疑慮:稅收減免可能減少國庫收入,誘因可能不足以有效提高出租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稅收減免的影響及誘因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