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將「無國籍人」的認定及外國人因殊勳歸化的認定要件由施行細則提升至法律明文規定。提案理由是現行僅以細則認定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釐清無國籍認定與殊勳歸化的法律依據,提升相關認定的明確性與可預測性。
主要影響對象
無國籍人、申請歸化者(含殊勳歸化)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將無國籍人之認定及殊勳之認定明定入法(原文未附條文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減少認定爭議、提升明確性;疑慮:入法後標準的彈性與個案裁量空間如何拿捏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對照現行施行細則內容,了解入法後認定要件是否有實質變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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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委員會審查2024-04-24
委員會審查2024-04-25
委員會發文2024-04-29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鑑於現行國籍法對於無國籍之認定及外國人歸化之特殊功勳均無明文規定,僅以細則作為認定,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爰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無國籍人之認定及殊勳之認定明定入法,避免爭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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