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銀行法增訂「同業公會」專章,明定全國銀行公會聯合會的設立、組織、任務與監督,以及主管機關對公會及理監事的指導監督權、公會對違規會員的處置。提案參照證交法、保險法等多部金融法律的既有規範體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強化銀行業自律規範與金融政策推行,使公會運作與監督有法律明文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銀行業者、全國銀行公會聯合會及其會員與會員代表、金融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銀行法增訂「同業公會」專章,新增公會設立、組織、任務、監督及違規處置等相關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自律團體角色日益重要,宜比照其他金融法律於法明定其組織與監督;疑慮:公開討論較少,後續可關注公會處置權的範圍與救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賦予自律組織權限的修法,可留意其對會員的處置是否有救濟管道。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