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新增落實軌跡驗證的要求,以強化公路安全性與效能,確保公路設計滿足各種車輛與行人安全通行的需求。該修正案旨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升公路使用效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特別是行人與各類車輛使用者,解決公路安全與通行效率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路使用者,包括行人與各類車輛駕駛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三條條文,新增落實軌跡驗證,符合通行車種的要求。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公路安全性與效能,減少交通事故;疑慮:可能增加公路建設與維護成本,執行難度與可行性有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修正案對公路建設與維護成本的影響,以及執行層面的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委員會審查2025-05-12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為強化公路安全性與效能,確保公路設計滿足各種車輛與行人安全通行的需求,進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爰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了提升公路安全性及使用效能,修正第三十三條條文,新增「落實軌跡驗證,符合通行車種」的要求。這項修正旨在強化公路設計、施工、養護及交通工程的品質,確保所有通行的車輛均能在公路上安全、順暢地行駛。
二、軌跡驗證是指通過專業測試和分析,確保公路設計適合於預期中的各種車種行駛,包括考慮車輛尺寸、轉彎半徑等因素,從而提高公路的適用性和安全性。
三、修正條文亦保留了原條文中「以人為本理念」及「保障用路人安全為原則」的核心價值,強調用路人的安全才是政府應該最優先考慮的項目。。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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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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