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5200000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提案指出近年教育經費占GDP比例創數十年新低,主張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的下限,從不低於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三,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墊高教育經費的法定下限,讓幼教、國教、高教等各階段經費來源更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與學生、教育主管機關,以及整體政府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下限由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育投資占比創新低、新課綱與各項補貼擴增有經費需求,提高下限可確保教育投資穩定並提升競爭力;疑慮:墊高法定占比對財政彈性與其他預算的排擠、以及增加經費是否帶來品質提升仍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改一個百分點看似小,乘上龐大歲入基數金額不小,可留意財政部門對財源排擠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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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近年來我國投入教育成本明顯不足,據統計111年我國教育經費的GDP占比僅4.33%,公部門教育經費的GDP占比僅3.4%,皆跌破四十年以來新低。為確保我國幼兒教育、國民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階段教育實施所需之經費來源穩定,並且提升整體教育品質,實有必要修訂提高教育預算投入比例之法源依據,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由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GDP持續增長,111年已達22兆6,665億2千2百萬元,但教育經費的GDP占比卻不增反減,逐年下跌,到111年僅剩4.33%,而111年「公部門」教育經費所占GDP的比率僅3.4%;無論是整體教育經費或是公部門的教育經費,皆跌破40年以來的新低,顯示近年來政府對於教育投資的忽視。
二、108年新課綱實施後課程節數增加、教師人數增加、幼教相關人力增加,政府對幼教、高中職及大專之就讀補貼提高,以及高等教育、技職教育陸續精進,實有提升整體教育經費之需求,以及修訂教育經費占比法源之必要。
三、為增加教育經費投入,確保教育經費穩定,強化推動我國教育變革,並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爰提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由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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