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4820000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把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下限,從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3%提高至24%。提案理由指我國教育經費占GDP比率低於多個OECD國家,盼充裕教育投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提高教育經費的法定保障下限,理論上可增加各級教育的可用資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政府財政、教育機構、師生與納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將教育經費預算下限由23%提高至24%,其餘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應提升教育投資、向OECD國家看齊;疑慮:關注財政負擔、與其他施政項目的預算分配及實際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法定比率是「下限」,可關注實際編列是否會貼著下限或更高。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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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馬文君、廖偉翔、林沛祥等20人,鑑於教育是國家之大計,人才為立國的根本,惟近年國內物價加劇通膨,電價飆漲,導致我國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後稱GDP)之比例持續下降,檢視112年我國教育經費占GDP之比率為4.26%,反觀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教育經費GDP占比,美國、英國、澳洲達6%,南韓、加拿大、法國超過5%,顯然我國教育經費有再調整改善空間,以充裕教育競爭力,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由23%提高至24%。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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