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提高教育經費占政府預算比例,由23%提升至24%,以增加教育資源投入。該草案旨在因應教育挑戰和物價上漲,改善教育經費狀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教育單位獲得更多資源,改善教學品質和競爭力。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條文,將教育經費預算占比由23%提高至24%。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教育經費有助於改善教育品質和競爭力;疑慮:增加教育經費可能會對其他政府部門預算造成擠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教育經費與其他政府部門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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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許宇甄、謝龍介、廖偉翔等17人,鑑於教育為國家根本大計,且我國教育現場挑戰日趨多元,政府應有足夠資源之投入,然而近年來物價上漲、通膨飆升,我國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後稱GDP)之比例停滯不前,也長期低於部分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教育經費GDP占比6%之水準,顯然我國教育經費有再調整改善空間,以充裕教育競爭力,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比,由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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