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2330000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07-1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由國民黨籍委員提案,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針對意圖染指職業與業餘賽事的不法份子設計加重處分,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完善防賭政策、優化防賭基金。目的是補上主流賽事(如籃球、排球、足球)尚未被運動彩券條例涵蓋時的防賭缺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未納入運動彩券投注標的的賽事也能有專屬防賭與加重處罰機制,有助維護球員與賽事公信力。
主要影響對象
職業與業餘運動選手、籃球排球足球等賽事、博弈行為人及球迷。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之一,明定主管機關防賭政策與基金義務,並對染指賽事者加重處分,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假球與簽賭重創職棒籃球發展、需填補主流賽事防賭空缺;疑慮:加重刑責的比例性、適用範圍與既有法規競合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其他防賭版本可對照「加重刑責」與「補強機制」兩種路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7-11
委員會發文2024-07-15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洪孟楷、廖先翔等19人,有鑑於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發展,首重建立球迷對於賽事之信心,而經中華職棒多次簽賭及近年國內籃球賽事打假球事件,對國內職業運動賽事之發展,已造成嚴重衝擊。然目前簽賭與妨礙賽事進行提高刑責之設計中,僅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針對其投注標的賽事進行提高刑責之設計,針對尚未納入其投注標的之主流運動賽事,如有相關疑慮均僅能援用刑法賭博罪辦理,恐致生不肖人士接觸球員遊說之風險。為完善相關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防賭機制,爰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針對意圖染指相關賽事之不法份子進行加重處分之設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發展,首重於建立球迷對於賽事之信心,而中華職棒過去發生六次假球案對於國內職棒運動發展造成之衝擊,迄今依然尚未彌平;此外,近年國內籃球賽事亦爆發現役球員參與打假球及簽賭風波,嚴重破壞國內籃球運動發展風氣及環境。然而,在目前的簽賭與妨礙賽事進行提高刑責之設計中,僅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針對其投注標的賽事進行提高刑責之設計。然針對尚未納入其投注標的之主流賽事,如籃球、排球足球等,如有相關疑慮均僅能援用刑法賭博罪等條文辦理,恐致生不肖人士接觸球員遊說之風險。
二、為完善相關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防賭機制,爰新增本條文,除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有完善之防賭政策外,亦要求應優化現行之防賭基金制度,並且參考運動彩券發條例之條文設計,以符合比例原則之概念,針對意圖染指相關賽事之不法份子進行加重處分之設計,以維我國運動產業發展之健全,並維護國人對於相關賽事之信心。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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