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民黨籍委員提案,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針對意圖染指職業與業餘賽事的不法份子設計加重處分,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完善防賭政策、優化防賭基金。目的是補上主流賽事(如籃球、排球、足球)尚未被運動彩券條例涵蓋時的防賭缺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未納入運動彩券投注標的的賽事也能有專屬防賭與加重處罰機制,有助維護球員與賽事公信力。
主要影響對象
職業與業餘運動選手、籃球排球足球等賽事、博弈行為人及球迷。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之一,明定主管機關防賭政策與基金義務,並對染指賽事者加重處分,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假球與簽賭重創職棒籃球發展、需填補主流賽事防賭空缺;疑慮:加重刑責的比例性、適用範圍與既有法規競合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其他防賭版本可對照「加重刑責」與「補強機制」兩種路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