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依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族政治參與的意旨,主張在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明定選舉委員應有原住民族身分的最低人數要求。理由是原住民族選務與一般選務有別,現行組織法未設此名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在中選會組成中保障具原住民族身分的委員席次,提案說明期望強化原住民族選務的代表性與政治參與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中央選舉委員會及選務、原民事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增訂選舉委員中具原住民族身分者的最低人數要求。具體名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對原住民族政治參與的保障、回應原住民選務特殊性;疑慮:委員名額身分要求與機關組成原則、員額配置的整體衡平須審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關注擬定的原住民族委員名額數,以及與中選會現行委員總額的比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