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針對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等待時間長、家庭自費負擔重的問題,主張在癌症防治法明定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目的在提升新藥可近性並減輕癌症家庭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專款支持癌症新藥使用的法源,提案說明引用新藥給付平均等待約兩年的數據,期望讓癌友更快取得新藥治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癌症病友與家庭、醫療院所、健保與衛福主管機關及藥品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增訂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的相關規定。基金財源與運作方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縮短癌症新藥等待時間、提升藥物可近性、減輕病家自費負擔;疑慮:基金財源與規模、與健保給付制度的分工及長期財務永續性須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基金的財源與規模是本案關鍵,可留意審議時的財務規劃與和健保給付的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蔡易餘、莊瑞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冠廷等17人,針對癌症蟬聯台灣十大死因之首多年,台灣雖有國際知名的健保制度,以及優秀的醫事人員,但許多新藥新科技卻因繁瑣的制度,讓癌症新藥之健保給付生效等待時間平均長達兩年,致諸多癌症家庭面臨高額自費的困境。為讓癌友能即時取得適切的照護,國家應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提升新藥可近性,並減輕癌症家庭負擔。爰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統計,癌症已蟬聯台灣十大死因榜首41年。
二、根據衛福部2013年至2023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癌症新藥從申請到健保給付生效平均時間783天/552天(平均數/中位數),擴增給付所需間為603天/438天(平均數/中位數);即便是一般新藥申請給付所需時間也長達為497天/318天(平均數/中位數),擴增給付所需間為549天/457天(平均數/中位數),給付效率極需改善。
三、為保障我國癌症病友權益,建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強化國家對於癌症病友使用新藥治療及藥物可近性之支持,並減輕癌症家庭自費負擔。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癌症防治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