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1360000

「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4-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陳玉珍等18位委員提出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修正,因民法成年年齡自112年起調降為十八歲,主張國籍法涉及外籍人士的年齡規範應一致配合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國籍法的年齡認定與民法一致,減少法規適用上的不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年齡認定的外籍歸化申請人及戶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及第七條中涉及外籍人士的年齡相關用語,使其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十八歲,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法規年齡標準應與民法一致以資明確;疑慮:因屬技術性配合修正,公開資料中爭議論點較少,待審查時呈現。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此案屬配合民法的技術性修正,與其他擴充歸化範圍的國籍法版本性質不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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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24
委員會審查2024-04-25
委員會發文2024-04-29

案由

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有鑑於我國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十八歲,且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使國籍法能夠配合民法,針對涉及外籍人士相關年齡規範,亦能有一致性之規定,爰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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