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陳玉珍等委員提出,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將消防建設與殯葬設施明定為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應載明的建設項目。提案動機是現行條文未將消防建設納入方案,且完善殯葬環境亦為現代社會所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離島的消防與殯葬基礎建設可納入綜合建設方案,獲得更明確的規劃與資源配置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離島居民、離島地方政府、消防與民政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將消防建設與殯葬設施納入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應載明的項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離島消防與殯葬建設、完善離島生活基礎設施;疑慮:新增項目涉及預算分配與優先順序,須評估離島財政與執行量能。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建設項目修法可留意是否搭配經費來源與分年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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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委員會審查2024-05-27
委員會發文2024-06-05
案由
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鑑於現行離島建設條例隨著時空環境變遷,部分現行條文已無法回應離島發展需求,以消防建設為例,依現行條文規定,消防建設非屬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所應載明之內容,應予修正納入本法建設項目。另完善殯葬設施,建構優質殯葬環境亦為現代社會應有之建設實施方案,亦應予以一併列入,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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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離島建設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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