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培瑜、莊瑞雄、許智傑等18位委員提出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草案,鑑於國際體育賽事廣納具國籍血統選手已成趨勢,擬增訂相關規定以擴充我國體育代表隊的選材人才庫。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放寬具血統淵源的優秀運動員取得我國國籍代表出賽,增加競技體育人才庫。
主要影響對象
具國籍血統的外籍運動員、體育主管機關及運動代表隊。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新增與體育人才相關的國籍取得規定,具體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充體育選材、提升競技競爭力;疑慮:為特定族群另立國籍取得管道的標準與公平性,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此案聚焦體育人才,與其他著重兒少與一般人才的國籍法版本切入角度不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4-04-24
委員會審查2024-04-25
委員會發文2024-04-29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莊瑞雄、許智傑等18人,鑒於近年來國際體育賽事廣納具國籍血統之選手代表出賽已為主流趨勢,為增加我國競技體育之競爭力,擴充我國體育運動代表隊之人才庫與選材可能,爰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籍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