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正,將教師「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要求提升到法律層級。並增訂校園性別事件涉及違反相關規定時的處理程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校園處理涉及性或性別之專業倫理事件時將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有助保障校園師生在性別事件中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各級學校教師與校園內師生,以及處理校園性別事件的學校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部分條文,將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入法,並增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之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性平三法修正接軌、提升法律位階使規範更明確、強化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疑慮:構成要件與正當程序須清楚界定,避免教師權益保障與被害人保護間失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性平三法相互關聯,閱讀時可一併對照三法的最新修正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