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正,將教師「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要求提升到法律層級。並增訂校園性別事件涉及違反相關規定時的處理程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校園處理涉及性或性別之專業倫理事件時將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有助保障校園師生在性別事件中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各級學校教師與校園內師生,以及處理校園性別事件的學校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部分條文,將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入法,並增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之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性平三法修正接軌、提升法律位階使規範更明確、強化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疑慮:構成要件與正當程序須清楚界定,避免教師權益保障與被害人保護間失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性平三法相互關聯,閱讀時可一併對照三法的最新修正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委員蘇巧慧、張宏陸等20人,為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修正施行,將「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提升至法律位階,增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之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爰擬具「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師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