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家庭教育法第七條,將「交通」領域納入家庭教育中心應共同推動的家庭教育事項。提案理由為近年12歲以下兒少道路交通事故傷亡偏高,欲透過家庭教育加強孩童交通安全知識。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透過家庭教育中心結合相關機關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盼降低兒童及少年的交通事故傷亡。
主要影響對象
12歲以下兒童及少年與其家庭、家庭教育中心及交通安全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在家庭教育中心應推動的家庭教育領域(原列教育、文化、衛政、社政等)中,增列「交通」領域。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兒少交通事故傷亡嚴重,將交通納入家庭教育有助從小建立用路安全觀念;疑慮:屬列舉領域的增訂,實效需配套課程與資源,否則恐流於宣示。
政治雷達小叮嚀
把交通納入家庭教育是源頭預防的一環,可留意後續是否有具體課程與跨機關推動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馬文君、顏寬恒、洪孟楷等18人,鑑於近年來國內每年都有近萬名12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傷,甚至死亡,在臺灣低出生率的情況下,任何年輕生命的折損皆是莫大傷害,爰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家庭教育中心所列舉共同推動轄區內家庭教育事宜,增訂納入「交通」領域,以加強孩童及少年之交通安全知識,一起守護孩童交通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交通部統計,過去五年來每年都有近萬名12歲以下兒童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傷甚至死亡,近3年12歲以下兒童有2萬8,519人因交通事故傷亡,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事故傷害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第一位,其中以交通傷害最高,且有15%是因為「身為行人」過馬路而受傷。
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指出,事故傷害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第一位,其中以交通傷害最高。國小、國中孩子汽機車接送死傷特別高,高中是機車;單純從行人來看,小學生最高,台北市孩子交通事故有6成是因為穿越道路,其中又有7成是因為奔跑。
三、為強化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之必要,爰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現行規範家庭教育中心推動「教育、文化、衛政、社政、戶政、民政、農政、消防、警政、勞工、新聞、環保、原住民族事務」之家庭教育,因無交通安全教育之列舉,故將「交通」領域納入增訂之,俾利家庭教育中心結合推動家庭教育事宜之相關機關或單位,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之用路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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