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0220000

「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6-0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明定內政部擬訂的縣市合併或改制計畫,須徵得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的同意後,始得報請行政院核定,以落實地方自治並避免中央剝奪地方參與改制的權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讓地方民意機關在改制過程中具有同意權,強化地方自治團體與住民對重大改制的參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涉及合併改制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議會、相關地方居民及內政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之一,明定改制計畫須徵得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始得報請行政院核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保障的地方自治、避免中央逕行改制;疑慮:地方議會同意程序對改制推動效率的影響、中央區域整合政策的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會期另一件第七條之一修正案(202110077150000)方向一致,可比對兩案對地方議會同意權的條文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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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4-18
委員會審查2025-01-13
委員會審查2025-05-19
委員會審查2025-06-02
委員會發文2025-06-06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王鴻薇等20人,鑒於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所定縣市合併或改制攸關地方自治團體及其住民之權益變動,為落實憲法保障之地方自治意旨,爰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內政部擬訂之改制計畫,須徵得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之同意後,始得報請行政院核定之,避免因缺乏地方民意機關參與,而發生中央剝奪地方參與改制計畫權利之爭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鑒於縣市合併或改制攸關地方自治團體及其住民之權益變動,為落實憲法保障之地方自治意旨,爰修正本法第七條之一,明定內政部擬訂之改制計畫,須徵得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之同意後,始得報請行政院核定之,避免因缺乏地方民意機關參與,而發生中央剝奪地方參與改制計畫權利之爭議。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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