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修正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將應保密資訊的範圍從「公務上應秘密」擴大到「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應秘密」的文書、影像、消息、電磁紀錄等,並相應提高洩密的刑責與罰金。
能幫助到什麼
支持者認為可因應日益多樣的國安威脅,擴大對涉及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機密的保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可能接觸國安或公共利益機密的公務員及相關人員,並牽動資訊揭露與言論自由議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擴大應秘密資訊範圍至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者,並修正第七條提高相應的洩密刑責與罰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複雜國安威脅、擴大保護範圍、提高威懾力;疑慮:保密範圍與「公共利益」定義過廣、加重刑責對表意與資訊揭露自由的影響、認定標準是否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保密範圍與刑責擴張涉及基本權,留意「公共利益」如何定義與界線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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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為強化國家安全法對於保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能力,爰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訊息保護範圍從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擴展到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並提高相對應之洩密刑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隨著資訊科技技術的發展和全球政治經濟情勢的變化,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行為也日益多樣化。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中將「公務上應秘密」擴展至「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應秘密」,此舉旨在擴大保護範圍,使之不僅限於公務秘密,還包括所有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秘密。透過這樣的修改反映出國家安全威脅日益複雜多變,以及保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
二、修改第七條條文,提高對違反第二條規定者的刑罰與罰金,旨在增強法律威懾力,預防與遏制潛在的威脅。透過提升刑罰與罰金的上限,凸顯國家安全在當前國際政治環境中的重要性,並體現出保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的決心。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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