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03270000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4-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王鴻薇、黃健豪等十九名委員提出,主張在淨零碳排與電力需求攀升下,參考IEA報告及歐盟、美、韓擁核轉向趨勢,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以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的彈性。提案說明引述既有除役相關規定並主張核能可作為穩定潔淨電力來源之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支持者認為可為核電延役或運轉提供法制空間,有助穩定電力供應與減碳目標的調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用電戶、核電廠周邊居民、能源與電力產業及核安管制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一條,提案說明未逐項列出新舊條文文字差異,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為低碳且相對穩定的電力來源,國際趨勢轉向擁核,有助能源安全與淨零;疑慮:核安風險、核廢料最終處置與選址、地震等天災因素,以及與我國非核家園政策方向的調和,仍有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能源與核安議題公共討論度高,建議併同核安、核廢料處置等配套規定一起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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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2-20
交付審查2024-02-20
委員會審查2024-07-10
委員會審查2025-03-31
委員會發文2025-04-10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黃健豪等19人,有鑑於國內面臨電力需求不斷攀升,同時應兼顧淨零碳排與潔淨能源轉型。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22年6月發布最新報告「核電與安全能源轉型報告」(Nuclear power and secure energy transitions:From today's challenges to tomorrow's clean energy systems)亦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未來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潔淨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綜上,為達成淨零排放的氣候承諾目標與能源需求攀升間取得平衡,爰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之彈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之定義,除役係指核子反應器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為使設施及其土地資源能再度開發利用,所採取之各項措施。「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其中第二十一至二十八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明訂管制規定。另「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至二十條,明確規範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作業之完成期限、廠址除役後之輻射劑量規定、除役計畫變更涉及重要管制事件之範圍、有危害公眾健康與安全或環境生態之虞者之定義,以及除役後廠址環境輻射偵測報告內容應包括之事項等。
二、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22年6月發布最新報告「核電與安全能源轉型報告」(Nuclear power and secure energy transitions:From today's challenges to tomorrow's clean energy systems),表示全球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核能發電量需從今年的413GW成長到2050年的812GW,才有望達成。國際能源總署都將「核能」視為減碳的重要方法之一。國際能源總署同時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未來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等。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潔淨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
三、復查,近年歐盟、美國等國家,對核能態度開始轉向於2022年7月6日,歐洲議會針對是否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進行表決。最終,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法國則積極推動將核能列為綠能。而新法規預計在2023年1月1日會將天然氣、核電廠納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南韓現任總統尹錫悅就任後,一改過往前總統文在寅的去核政策,轉為「擁抱核電」的能源政策。南韓政府宣布的能源計畫,未來目標將2030年前的核電佔比從2021年的27.4%,提升至30%以上。美國同樣也面臨電力需求不斷攀升的情況,進行兼顧淨零碳排、潔淨能源的能源轉型,拜登政府亦在近期設立一個六十億美元的基金,協助核電廠繼續營運。
四、綜上,為穩定電力供應及避免未來能源短缺與保持經濟發展,並有效減少碳排放,緩和全球暖化問題,核能政策應參考美國與歐盟仍維持興建新的核能電廠,且核准核能電廠延役到60年之能源政策。我國的自主能源嚴重缺乏,在評估核能安全條件下,考量要滿足國內的用電需求,目前的核能發電仍為較為經濟、穩定且潔淨的重要電力來源之一;因此,在加強檢視核能廠安全及確保安全無虞後情況下運轉,則核能發電正好可以彌補國內未來的電力可能不足的問題。爰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達成淨零排放的氣候承諾目標與能源需求攀升間取得平衡以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之彈性。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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