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委員(召委)決定委員會排哪些案、何時審。這篇說明召委如何產生、他的權力,以及為什麼召委之爭很關鍵。
在委員會裡,誰能決定審哪些案、什麼時候審?答案是「召集委員」(召委)。召委雖然只是委員會的主持者,卻掌握了實質的議程權。
每個常設委員會設有召集委員,由該委員會的委員互選產生。召委通常由各黨團依席次協商或競爭取得,是委員會運作的主持人。
召委的核心權力在於排定委員會的議程:決定哪些法案排入審查、何時開會、審查的順序。這意味著:
因此召委對法案的命運有實際影響。
正因為召委掌握議程權,各黨團都希望取得召委席次,以推動或阻擋特定法案。召委的分配與競爭,往往是國會朝野角力的一環。理解召委,就能看懂為什麼有些法案在委員會「動得快」、有些「動不了」。
召委管的是「委員會內」的議程,程序委員會管的是「院會」的議程。兩者都涉及排案權,但層級不同。想了解程序委員會,可以看程序委員會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