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太久沒討,可能就要不回來了。這篇說明消滅時效的意義、為什麼權利會因時間經過而受影響,以及它的用意。
「這筆錢他欠我十幾年了,現在還能討嗎?」——答案可能是「不一定」。因為法律有「消滅時效」的設計,權利放太久不行使,可能受到影響。
消滅時效指請求權經過一定期間不行使,義務人可以拒絕給付的制度。例如債權(討錢的權利)若在法定期間內都不行使,時效完成後,對方就能主張時效抗辯、拒絕清償。權利本身雖未必消滅,但變得難以強制實現。
設消滅時效的用意主要有:
不同性質的請求權,時效期間長短不同(有的較長、有的較短)。時效也可能因某些事由而中斷或不完成,重新起算。因此遇到具體問題,仍要依個案判斷。
時效制度與整體法律追求的「安定」相關,而權利的行使也受誠信原則約束。想了解誠信原則,可以看誠信原則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