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分好幾種。這篇用白話說明民事、刑事、行政三種訴訟的差別:誰告誰、處理什麼問題、由哪個法院管。
「告上法院」其實有好幾種不同的訴訟。搞懂民事、刑事、行政三種訴訟的差別,才知道自己的問題該走哪條路。
民事訴訟處理私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爭議,例如借錢不還、契約糾紛、房屋買賣、損害賠償等。是「原告告被告」,由法院判斷誰有理,通常涉及金錢或財產、身分關係。
刑事訴訟處理犯罪與刑罰。通常由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被告的犯罪行為,法院審判被告有沒有罪、該處什麼刑。重點是「國家 vs 被告」。
行政訴訟處理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公法爭議,例如不服罰單、稅單、政府的處分等。是「人民告政府」,由行政法院審查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
不同性質的爭議,需要不同的程序與專業。私權爭議、犯罪追訴、對抗公權力,各有其邏輯與保障重點,因此分成三種訴訟、由不同的法院系統處理,讓審理更專業、更妥適。
三種訴訟都採審級救濟,讓當事人有上訴的機會。想了解審級制度,可以看三級三審的說明;想深入了解行政訴訟,可以看行政訴訟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