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三讀通過就馬上有效嗎?這篇說明法律的公布與施行、生效日期的計算,以及「公布」與「施行」的差別。
法律三讀通過後,還不能算「正式上路」。它要經過公布,並到達施行日期,才會真正生效。這中間有幾個關鍵步驟。
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須送請總統公布。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公布是讓法律「對外昭示」的正式程序——經公布,人民才被推定知悉這部法律。
「施行」指法律開始實際發生效力、可以適用。公布與施行不一定同時:
公布到施行之間的緩衝,讓人民、企業與機關有時間了解與準備,避免法律一公布就措手不及。重大法律常刻意訂較晚的施行日,就是這個道理(即日出條款)。
法律原則上只適用於施行後的行為,不溯及施行前,這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相關。想了解不溯及既往,可以看罪刑法定與法律不溯及既往的說明;想了解延後生效的安排,可以看落日條款與日出條款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