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誠信原則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這篇說明它的意義與廣泛作用。
在私人往來中,有一條貫穿一切的基本原則——誠信原則。因為它的地位崇高、適用廣泛,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
誠信原則指人們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依誠實及信用的方法,不得違背公平、善意。它要求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建立在誠實、守信、不欺瞞、不惡意的基礎上。
因為誠信原則的地位極高、適用範圍極廣,幾乎可以用來檢視一切私法上的行為。當具體的法律條文沒有明確規定、或適用會導致明顯不公時,可以用誠信原則來調整、補充,避免權利被濫用或義務被規避。它像一位「帝王」,統攝各項具體規定。
誠信原則源於民法,但其精神也延伸到公法領域——例如政府對人民也應誠信,這與信賴保護原則相通。它是整個法律秩序的重要基石。想了解公部門的誠信與信賴,可以看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