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法」的行為害你受損(如徵收、公益必要),能請求補償嗎?這篇說明損失補償,是理解人民權益的常識。
政府為了公共利益,「合法地」做了某件事(如徵收你的土地、為防疫撲殺你的家禽),結果讓你受到財產上的損失。這時你能不能要求政府補償?這就是「損失補償」的問題。它和「國家賠償」不同,是理解人民權益的重要一環。
損失補償指:國家基於「公益」,「合法」地行使公權力,因而使「特定人」受到「特別的犧牲(損失)」時,對其所給予的補償。核心特徵是:國家的行為「合法」(不是違法),但為了公共利益,讓某些人承受了超過一般人應忍受範圍的「特別犧牲」,基於公平、平等負擔的原則,應由全民(國家)給予補償,不讓少數人獨自承受為了公益的損失。
這是最重要的區分:
一個是「合法但要補償」,一個是「違法所以賠償」——區分的關鍵在行為的合法與否。
最典型的損失補償是「土地徵收的補償」——政府為公益合法徵收私人土地,須給予相當的補償。其他如為防疫撲殺動物的補償、因公益限制財產使用達特別犧牲程度的補償等。補償應合理、相當,以填補人民為公益所受的特別損失。
損失補償體現「公益的代價應由全民公平分擔、不讓少數人獨自犧牲」的公平原則,是保障人民財產權的重要制度。想了解違法侵害的救濟,可以看國家賠償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