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除了八個常設委員會,還有「全院委員會」。這篇說明全院委員會的用途,以及它在人事同意權等程序中的角色。
立法院的委員會不只八個常設委員會,還有一種特別的「全院委員會」。它的組成與用途,和一般委員會不太一樣。
全院委員會由全體立委組成,而非只由特定領域的委員參加。它在處理某些特定事項時召開,讓所有立委都能參與審查。
全院委員會常用於處理跨越單一委員會範圍、或特別重要的程序,例如:
這些事項影響全院、或需要全體立委共同審視,因此以全院委員會的形式進行。
有些事項不適合只交給單一委員會,例如人事同意權涉及整個立法院對重要職位的認可。以全院委員會審查,能讓決定更具全院的代表性與正當性。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常先由全院委員會審查、再交院會表決。想了解哪些職位需要立法院同意,可以看人事同意權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