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我國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法定會期應至114年12月31日止,然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陷於朝野僵局,致無法付委進行實質審查,追究原因乃是行政院違法亂紀,罔顧憲政體制權力分立之原則所致,行政院竟未依法編列經本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相關預算,刻意排擠軍人加薪與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的經費,漠視行政院應遵循之法定義務,已嚴重侵蝕法治國之法治根基。行政院更濫權宣稱該二法有違憲疑慮,以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為由刻意延宕,悍然踐踏軍警消之尊嚴與合法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爰於114年10月7日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出復議案。截至114年11月13日為止,行政院皆不願依法追加編列軍人加薪、提高警消退休金替代率等預算,亦未撤回總預算案並待重新編列上開預算後再行提出。有鑑於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尚待立法院審查,為落實對人民承諾與立法院職權,不因時間緊迫而為草率審查,更要積極捍衛軍警消人員及全體國民之各項權利及福祉,重建預算誠信與憲政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4)會期延長會期至115年1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提案延長立法院會期至115年1月31日,原因是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因朝野僵局未能審查,提案黨團認為行政院違法未編列軍人待遇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影響軍警消權益。提案希望有更多時間進行審查,落實對人民的承諾和立法院職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軍警消人員獲得應有的權益和待遇,解決預算審查的困境。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修訂憲法第68條規定的會期截止日,由114年12月31日延長至115年1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會期以確保軍警消權益,落實憲政秩序;疑慮:延長會期可能影響其他立法事項,行政院可能認為此舉干涉其職權。
政治雷達小叮嚀
中立提醒:延長會期可能引發新的爭議和挑戰,審查過程需確保公開透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14,2025-11-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14,2025-11-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法定會期應至114年12月31日止,然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陷於朝野僵局,致無法付委進行實質審查,追究原因乃是行政院違法亂紀,罔顧憲政體制權力分立之原則所致,行政院竟未依法編列經本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相關預算,刻意排擠軍人加薪與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的經費,漠視行政院應遵循之法定義務,已嚴重侵蝕法治國之法治根基。行政院更濫權宣稱該二法有違憲疑慮,以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為由刻意延宕,悍然踐踏軍警消之尊嚴與合法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爰於114年10月7日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出復議案。截至114年11月13日為止,行政院皆不願依法追加編列軍人加薪、提高警消退休金替代率等預算,亦未撤回總預算案並待重新編列上開預算後再行提出。有鑑於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尚待立法院審查,為落實對人民承諾與立法院職權,不因時間緊迫而為草率審查,更要積極捍衛軍警消人員及全體國民之各項權利及福祉,重建預算誠信與憲政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4)會期延長會期至115年1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軍人待遇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