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主張因戰鬥與戰鬥支援單位招募成效不佳,於加給制度新設「戰鬥加給」,使這類官士兵的高風險與辛勞獲得專屬加給反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官士兵可獲新增戰鬥加給,有助改善招募困境並穩定部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官士兵、國防部人事預算及國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第一項,新增第五款「戰鬥加給」(金額與適用範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戰鬥單位風險高、招募困難、加給種類不足;疑慮:增加財政負擔、戰鬥單位認定範圍如何劃分、與其他單位待遇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戰鬥加給在多案中名稱與設計略有不同,可對照各案的適用對象與金額主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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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3-14,2025-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3-14,2025-03-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09,2025-05-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16,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06,2025-06-1
三讀2025-06-10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羅廷瑋、廖偉翔等20人,鑒於志願役士官兵招募成績不理想的情形,尤以戰鬥單位及戰鬥支援單位官士兵招募成效不佳為最,為提高其職業吸引力,改善招募困境,薪資調整應配合整體軍事改革,涵蓋職業發展、生活條件等多方面,才能真正達到吸引與留住人才的長期效果,為確保部隊穩定與國防安全,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加設「戰鬥加給」,以反映該類官士兵所承擔的高風險與辛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國防部呈交給立法院之「國防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資料顯示,國軍第一線戰鬥單位如陸軍特戰部隊、陸軍砲兵部隊、陸軍防空部隊、陸軍機步部隊、陸軍砲兵部隊、陸軍裝騎部隊、陸軍火箭部隊、陸軍防空飛彈部隊、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及其所屬海軍陸戰隊步兵營、戰車營、砲兵營各連及守備中隊、運輸車中隊、砲車中隊、防備連、飛彈連、空軍防空暨飛彈部隊、憲兵202指揮部等單位皆各自有官士兵現編比不及八成。
二、現行條文第一項第一款中「職務加給」部分主要針對對象為肩負各種額外專業管理職及職責繁重者加給。鑑於我國安全挑戰更加嚴峻,國軍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勤務大幅上升,故於「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新設立第五款「戰鬥加給」,使國軍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服役官兵擁有專屬加給待遇,改善加給種類之不足。
三、國防戰力的核心在於具備足夠的人力與專業素養,而戰鬥單位與戰鬥支援單位的官士兵,承擔著更高風險與更嚴苛的任務,卻長期面臨待遇不佳、招募困難的問題。隨著區域安全情勢變化,軍隊的人力素質與戰力維持更顯關鍵,因此,提高這些官士兵的待遇,確保部隊穩定發展,已成為刻不容緩的課題。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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