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之電視台,董監事選任之專業與中立客觀、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均維繫公視超然獨立之根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監察人三人至五人,選任程序係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並規範董事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之。立法院114年3月4日業已組成公視基金會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行政院、文化部應於董事屆滿前六個月進行提名作業,惟至今尚未提出人選已延宕超過11個月,如同中選會委員提名一再延宕,難道又是大罷免大延宕,只想違法把持獨立機關及媒體,繼續毀憲亂政?行政院發言人表示會積極物色適合人選的說法根本搪塞外界。行政院此舉不僅公然違法、怠惰失職,更傷害公共電視董事會治理體制,更甚者明知公視法有董事法定任期屆滿自動延任至新聘之規定,刻意以拖待變圖謀私利,政治黑手持續控制公共媒體,嚴重扼殺公共媒體之專業及超然獨立。為維護國會尊嚴與國家體制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監察人提名延宕已久,社會各界質疑公視屢遭執政當權介入,不但完全悖離當年民進黨強力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訴求,且無法維持政府體制正常運作與行政中立原則,癱瘓公共媒體治理及專業職能;對行政院、文化部知法玩法、恣意濫權、踐踏法治精神,代表行政權最高首長之卓榮泰院長應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關注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延宕問題,認為行政院違法且怠惰失職,傷害公共電視獨立性。草案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追究政治責任並提出譴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公共電視的獨立性和專業性,解決行政權介入媒體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共電視董事會成員、行政院、文化部等相關單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公視獨立性,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疑慮:可能涉及行政權與立法權的衝突,影響政府運作。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行政權與媒體獨立性的平衡,避免政治干預影響公共媒體專業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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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0-31,2025-11-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0-31,2025-11-0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之電視台,董監事選任之專業與中立客觀、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均維繫公視超然獨立之根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監察人三人至五人,選任程序係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並規範董事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之。立法院114年3月4日業已組成公視基金會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行政院、文化部應於董事屆滿前六個月進行提名作業,惟至今尚未提出人選已延宕超過11個月,如同中選會委員提名一再延宕,難道又是大罷免大延宕,只想違法把持獨立機關及媒體,繼續毀憲亂政?行政院發言人表示會積極物色適合人選的說法根本搪塞外界。行政院此舉不僅公然違法、怠惰失職,更傷害公共電視董事會治理體制,更甚者明知公視法有董事法定任期屆滿自動延任至新聘之規定,刻意以拖待變圖謀私利,政治黑手持續控制公共媒體,嚴重扼殺公共媒體之專業及超然獨立。為維護國會尊嚴與國家體制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監察人提名延宕已久,社會各界質疑公視屢遭執政當權介入,不但完全悖離當年民進黨強力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訴求,且無法維持政府體制正常運作與行政中立原則,癱瘓公共媒體治理及專業職能;對行政院、文化部知法玩法、恣意濫權、踐踏法治精神,代表行政權最高首長之卓榮泰院長應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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