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修正就業保險法,配合育兒留停年齡放寬至 6 歲以下並改名「育兒留停」,延長津貼請領期間。雙親各領滿 6 個月者可再領 3 個月、合併最長 9 個月,並健全投保薪資分級表與資料系統連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請育兒留停的受僱父母可領更久的津貼,尤其鼓勵雙親共同請假分擔照顧,經濟支持更完整。
主要影響對象
參加就業保險的受僱父母、就保基金、勞工與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 9 條之 1(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0、11、19 條之 2(年齡與名稱)、第 19 條之 3(雙親加領 3 個月)、第 32 條之 1(資料連結與個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強化育兒家庭經濟支持、落實雙親共親職;疑慮:有意見關切就保基金財務負擔、是否轉嫁費率,以及跨機關資料連結的個資保護。
政治雷達小叮嚀
津貼期間與年齡多與性平法版本連動,建議搭配對應的性平法修正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